排污许可证不是发完就了事,一轮证后检查迅速铺开。网上申领许可证就是填一些表,传一些资料,很容易蒙混过关?不存在的,查出问题之后不仅会撤销你的许可证,还可能视情节严重的程度对你进行处罚。河北江苏等地已经开进行检查,很快就普及到全国各地。首先,我们要了解检查的内容。
排污许可证副本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
1.筛查重点区域的选择是否正确;
2.环评或备案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具备发证条件;
3.投产日期与环评或备案文件是否存在逻辑矛盾;
4.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各项附件是否规范;
5.生产单元、生产设施是否有遗漏,必填参数是否填报完整;
6.原辅料、燃料是否有遗漏,单位是否有误;
7.是否遗漏产污环节,是否遗漏无组织产排污环节;
8.各产污环节污染因子是否填报齐全,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属于可行技术,判定是否正确;
9.是否遗漏排放口,一般或主要排放口判定是否正确;
10.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11.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正确;
12.许可量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从严选取要求,许可年限是否超过3年;
13.自行监测点位、 因子、频次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是否遗漏厂界无组织自行监测方案;
14.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对照企业的申请材料、承诺书和许可证副本开展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1.是否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
2.许可证副本内容是否与 现场情况一致 ;
3.是否安装或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监测设备 ,开展自 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4.管理台账的记录内容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5.执行报告的内容及提交频次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检查之后,是汇总统计分析数据,将自查、抽查和详查等情况汇总,编制许可证抽查结果列表以及错误案例集。梳理对照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数据,以市为单位汇总统计排放许可量,对照分析环境统计、总量减排、执行报告等数据,为下一步完善各项固定源环境管理数据 信息管理打好基础。
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江苏省也正在对2017年纳入许可证核发范围的15个重点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各涉及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合作:
1许可证核发部门:
负责统筹协调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工作,汇总报送检查情况。开展15个重点行业企业发证情况再梳理,对当时尚不具备发证条件,经整改后满足发证条件的企业尽快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经整改仍不满足发证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发包含整改要求和期限的许可证。许可证核发部门应及时将最新发证企业清单提供给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并负责检查已发证企业的执行报告是否基本规范、信息公开是否基本落实。
2环境监测管理部门:
负责开展已发证企业监测数据联网报送情况和自行监测方案是否符合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的检查,并将监测数据联网报送不到位和自行监测方案不符合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的企业清单提供给环境监察执法部门。
3环境监察执法部门:
根据许可证核发部门、环境监测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清单,并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掌握的未持证排污企业清单,对照第四条检查重点对企业是否持证排污、是否按证排污进行检查。许可证核发部门、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协助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具体检查方案由设区市环保局制定并实施,现场检查应当确保辖区内已发证行业全覆盖,检查企业总数原则上不低于该行业发证总数的20%(印染行业不低于10%)。
检查之后,对应领未领或未申报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按无证排污行为进行处罚。对已发证企业的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行为的,按法律法规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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