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五科牵头,联同樟木头、清溪、凤岗等11个生态环境分局,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于此次行动中查处一家偷排废水企业。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前往东深路樟木头段,对该处工业企业逐一巡查。在巡查至某石材经营部时,执法人员发现,该经营部生产车间地面有明显灰白色污水横流,随即对该企业展开深入调查。
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大理石等石材的加工生产,现场设有切割、打磨、粘合等生产工序和切割机、锣边机、水帘柜、打磨机等生产设备,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生产废水,经地面收集水渠收集后汇入厂外的地埋式四级沉淀池。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在第四级沉淀池西北角设置了一根长约3米的塑料暗管,部分经沉淀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通过该塑料管直接排入附近菜地,最终汇入小水沟。水沟连接北面山丘的雨水收集渠,汇入市政雨水渠,最终废水汇入石马河。执法人员当即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偷排的废水取样检测,并对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双笔录查处该企业。
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切实做好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回顾与总结,不断优化企业监管的方式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