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正式实施的新噪声法,对企业噪声超标作出了明确的并处罚款要求,为解决“楼企”类信访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企业生产噪声扰民一直是环境信访工作的一大难题,由于原有的噪声法对噪声超标企业处罚方式仅为限制生产,企业违法成本较低,企业噪声超标问题难以遏制。
日前,谢岗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开工生产,打头、搓牙、冲压工序运转过程中产生较大噪声。谢岗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外1米处多个监测点位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均显示噪声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二万元。这是谢岗镇对噪声超标企业开出的首张“噪声罚单”,处罚至今再未收到该企业相关信访投诉,有效震慑了企业的违法行为。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