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没用的东西,比如废纸箱、易拉罐、矿泉水瓶等“变废为宝”早已成为资源再利用的环保共识。
然而,当一些废物具有“危险”属性时,处置不当极易造成重大污染和安全隐患,这就是国家设立《危险废物名录》并从严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原因。
近日,执法人员破获一起无证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现场处置废铁桶的手段十分简单粗暴,不但污染环境,还极易发生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
「行动侦查」 人赃并获是关键
行动当日执法人员在周边的制高点密切关注着黑工厂的状况。
加上前期周密的计划部署,等红色货车拉满货卸进车间,执法人员立即封锁黑工厂出入口,迅速进行收网行动,固定现场证据。
「工厂情况」 现场危险指数满星
据现场工人供认,废铁桶从外面收回来后,他们就直接切割下废铁桶的盖子和底部,再通过平整机压平桶身,然后打包作为铁皮进行售卖。
处理过程中,工人任由废铁桶里面的残留物流出地面,满是黏糊糊的不明物质,车间内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可见现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体的浓度十分高,在切割过程中极易发生爆炸。
「一一鉴定」 超90%属于危险废物
为搞清楚废铁桶里残留的各种不明物质,执法人员邀请了专业的鉴定公司,对现场废弃铁桶内的残留物沾有不明物质的半成品铁皮,以及现场的地面泥土和水样,都进行采样分析。
当天执法人员及时对现场大量的废铁桶过磅称重,其中废铁桶重量达13.85吨,废铁皮7捆共重达15.44吨,不明物质15桶共重达1.07385吨,这些不明物质经鉴定确认 90%以上都属于危险废物,黑工厂负责人将面临百万罚款,若危害后果严重还要面临刑罚。
「严格处罚」产废单位需谨慎处理危险废物
上游企业应将危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理,切勿为贪图方便和节省成本,随意将危废交无资质的单位或人员处置,否则也将面临六十万元或更高的罚款。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我们的环境,面对黑工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我们应挺身而出举报这些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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