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在生产中需要用到环氧树脂根据GB33372-2002,环氧树脂属于低voc型的本体型粘胶剂,但是企业在使用中仍然需要使用甲醇跟丙酮作为稀释剂,使用比例大概为1:1,企业在使用过程中的甲醛跟丙酮设计一个精馏塔进行回收,回收效率可达到90%,企业该种情况是否属于使用高VOC型的粘胶剂?
答:您好。《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等明确为低挥发性有机物的,不属于高VOCs含量油墨,建议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明确,“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用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国家未明确相关标准的,低VOC含量材料也可按此判定。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