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项目,现需要配套建设1000t/d污水处理设施,将小区内污水收集、处理后达标后排放。请问:1.该污水处理项目是否需以“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编制报告表?2.如果小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海,是否需要以“排海工程”中的“其他”编制报告表?
答:您好!建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95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