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县的“三线一单”中有的管控单元的管控措施是“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那么,在环评审批过程中,如何判定建设项目属于新建、技改、扩建呢?是否可以根据经信或发改部门立项(备案)文件中的项目性质进行判定?还是我们环保部门要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如需自行判断,则是否有相关判断标准。
答:关于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技改的判定,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结合项目的立项文件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判定。供参考!
来源: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 公众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