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广东省《橡胶和塑料制品业VOCs治理指引》我们企业有有机聚合物材料的挤塑工艺,收集后排放速率小于2kg/h,我司认为不需要上处理设施,请帮忙确认我司的理解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请指出基于哪个法规的哪一条要求需要上处理设施?
答:您好。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产生的废气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该标准5.4.2规定合成树脂企业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需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达标排放。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