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想问一下食品厂一般固废的污泥处置,是否需要联单,若不需要,或者需要有什么证明,有没有官方的文件资料呢?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请依法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其中危险废物的经法定联单转移。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