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关于油烟采样布设问题,标准GB18483-2001规定排气管面积小于0.5m2时,只测一个点,若超过上述面积时,则按GB/T16157-1996有关规定进行。假设排气筒是圆形烟道,直径2.5m,按照GB/T16157-1996要求测点数为8~20个点,原则上每个点采样时间应不少于3分钟,那么我们采油烟一次最少就需要24分钟,然而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油烟每次采样10分钟,这样是否有矛盾?谢谢。
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经研究回复如下: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第6.2条“采样点”要求,当排气筒截面积小于0.5m2时,只测一个点,取动压中位值处;超过上述截面积时,则按GB/T 16157-1996有关规定进行。该条要求指的是采样点的布设,与GB/T 16157-1996采样点布设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矛盾。 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可进一步咨询标准解释单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