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需对金属材料进行机械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需加入切削液/切削油,金属件加工完成后再由超声波清洗机进行清洗,由此产生的超声波清洗废水是否属于危废?
答:您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07-0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第7条规定,满足相关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可排入环境水体或者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的废水、污水;经过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可以满足向环境水体或市政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排放的相关法规和排放标准要求的废水、污水,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