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汽车工业发展迅速。橡胶制品行业为汽车制造企业提供轮胎、胶管、胶带、油封、密封条、减震件、皮碗、防尘罩和挡泥板等橡胶制品。
平均每辆汽车的橡胶配件有400-500个,占汽车自身质量的4%-5%,因此作为与汽车制造行业紧密相关的上游行业,橡胶制品行业也处于整体蓬勃发展的阶段。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严重影响大气环境。
一、行业概况
1、橡胶行业分类
橡胶制品业是指以生胶(天然胶、合成胶、再生胶等)为主要原料、各种配合剂为辅料,经炼胶、压延、压出、成型、硫化等工序,生产主要包括轮胎、胶管、胶带、胶鞋、乳胶制品以及其他橡胶制品等各类产品;
以橡胶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广泛用于减振、密封、粘接、耐磨、防腐、绝缘、导电等诸多领域,产品使用遍及汽车、建筑、机电、煤炭、冶金、建材、石化、轻工、医疗卫生等行业以及人民生活的各个角落;
从产品耗胶比例看,轮胎产品占总耗胶量70%以上,是橡胶制品业中的龙头和发展重点。
从地域发展看,我国橡胶制品生产企业分布较散,华东、中南地区的产业规模较大,东部沿海、长三角地区发展较快;
从工业产值看,以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广东为代表的五省,是我国橡胶制品生产重点地区,五省产值合计占全国橡胶制品业总产值的65.78%。
二、主要生产工艺
橡胶生产工艺主要包括胶料处理(混炼)、半成品加工(压延)、成型以及硫化等基本工序。
三、VOCs排放分析
据统计,我国橡胶与塑料制品业的工业废气排放量达3762亿立方米。
据产排情况调查,VOCs主要产生于下列工艺过程或生产装置。
四、VOCs污染管理
1、对橡胶制品行业VOCs排放控制的建议
应使用低或无VOCs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具有环境标志产品的原辅材料,生胶应符合GB8081的规定,胶粘剂VOCs无组织排放量不超过溶剂使用量的25%。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炼胶助剂、胶浆、胶粘剂等材料的使用量应予统计,并保留相关记录。
车间应密闭,生产车间门窗、气楼等处不应有可见VOCs无组织排放存在。
混炼(包括投料、混炼、排胶、冷却)、硫化和胶浆等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和装置应密闭,如不能密闭,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废气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
净化处理装置应先于生产工艺设施启动,并同步运行,滞后关闭。
2、橡胶厂的废气处理方法
橡胶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硫化氢废气,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素,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硫化氢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硫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
硫化氢废气会给工厂员工及周围居民带来很多烦恼,特别是炎热的夏季,到处都是恶臭味,对工厂员工及周围居民健康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的同时,也会对周围环境也会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对橡胶废气治理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而选择橡胶废气处理设备时也要慎重考虑。
橡胶制品废气处理净化效果:
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氢、硫化氢、二氧化硫等废气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超标排放降低率大于80%,且在排气口处周围嗅觉感官基本无臭味。臭气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喷淋塔,喷淋塔可以洗去粉尘和部分废气,经过喷淋处理后进入光催化设备,光催化设备采用光催化氧化分解有机废气。
橡胶废气处理设备通过纳米光子发生管对于纳米光催化材料纳米钛的照射产生光催化反应,同时产生出大量的过氧化氢、氧离子、OH-及大量的负离子来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来源: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