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光明区持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第二季度,共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21宗,罚款金额320.5万元。现将第二季度查处的环境违法单位/个人给予集中公开曝光,告诫区企业、个人守法经营,承担社会环保责任。2016年3月以来,光明区因茅洲河整治列入特别控制区,对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将实施顶格处罚;同时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向社会公开,对处以5万元及以上罚款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将通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强化执法效果。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