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25日,东莞市恒源压铸有限公司单位根据《东莞易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恒源压铸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龙西路348号之一3栋101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北纬22°48'46.36",东经114°01'40.2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 主要从事加工生产载五金零件185吨/年,模具50套/年。生产设备详见该验收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佛山市科正飞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恒源压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工作,并于2020年06月11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20]7051号。项目于2020年8月1日竣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的,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了申报(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于2020年4月30日取的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3WCPW78001Z);调试起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8月10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德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8月1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并编制了验收检测报告(编号:DQ-2020072011)。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者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项目水喷淋水和压铸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的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二)废气
1、项目不设厨房,故无厨房油烟产生及排放。
2、机制加工、去批锋工序:项目使用机制加工、去批锋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进行收集,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喷砂工序:项目喷砂机工作时喷砂室内的沙粒及工件损耗产生的细小颗粒喷出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回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剩余少部分细小沙粒无法滤除,逸散形成粉尘,其主要污染物粉尘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小于1.0 mg/m3,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切割工序:项目切割工序中会有少量金属烟尘产生,由于切割工序的接触点较小,因此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量较少。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下,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同时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符合环保要求,则项目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5、熔融、压铸工序:项目原材料经压铸机内配套的熔炉熔化,熔化后再注入压铸机模具内成型。压铸机就是在压力作用下把熔化合金料压射到模具中冷却成型品。熔炉、压铸工序会产生少量含烟尘(颗粒物)气体的污染物。项目拟在熔炉、压铸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烟尘收集后引至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烟(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0mg/m3,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可以接受。
(三)噪声污染源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有废切削油罐产生,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广东德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12-13日对废气、废水及噪音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表编号:DQ-2020072011)的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熔融、压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切割、喷砂工序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污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验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项目委托广东德衡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测工作,监测期间本项目产能达到 75%以上。依据该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Q-2020072011),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 其性质、 规模、 地点、 采取的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且满足“三同时”要求, 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组成员详见验收人员信息表。
东莞市恒源压铸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9日-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