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成功查处一宗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此案件线索由涉案企业所在园区的负责人提供,是一宗典型的“闭环管理”成功发现违法行为案例。
年初,塘厦生态环境分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塘厦镇涉水经营性企业长效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组织各社区与各工业园区签订了《“绿色发展,守法经营”承诺书》,明确在工业企业准入阶段,把关与服务并举,共同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源头杜绝新引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园区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园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巡查摸底,对高污染或者未办理环保手续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后再进行生产;社区或生态环境专管员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检查中如发现环境违法企业或污染防治设施明显不正常运行的企业,要上报至生态环境分局,分局将对问题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执法,对仍未整改的企业将依法立案查处。因此,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专管员、社区及园区负责人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企业环境执法监管形成闭环。
此次检查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就是园区负责人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的。该公司位于塘厦镇桥胶西路某工业园区内。10月20日上午9时许,在接到案件的相关线索后,塘厦生态环境分局立即派出精干执法力量到达该企业。经查实,该单位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产销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等,占地面积约为3200平方米。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搬迁,部分生产设备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的废切削液和含油金属碎屑存放点旁边的雨水管道内均发现有乳白色液体,沿着某工业园的雨水管网流出园区外并流入营盘河。根据监控显示,该单位的员工于10月20日零点开始至早上8点多,在车间门口冲洗含有废切削液的CNC机托盘,含切削液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内雨水管道。
针对该企业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本案暴露了在环境执法重压之下,还有部分企业心存侥幸,不落实主体责任。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直接冲洗到地面流入厂内雨水管道,最终流入营盘河。2020年9月1日,新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颁布以后,固废管理特别是危险废物管理,越来越成为环保监管的重点工作,近期以来专项工作层次递进,特别是今年9月中旬,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东莞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方案》(东环〔2020〕121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掀起一股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潮。可见从上到下对危废管理的强度之高,对危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决心之大。
环境保护涉及民生民利,蓝天碧水清废净土更是必须打赢的硬仗,任何心存侥幸的违法行为必将无所遁形。生态环境保护是红线,任何企业、任何个人都不得践踏,环境执法没有空白。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