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6日,东莞联大鞋材有限公司单位根据《东莞联大鞋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联大鞋材有限公司单位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赤岭工业一环路5号1号楼101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7′56.68″ 东经113°42′22.8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20万美元,占地面积5256m2,建筑面积10512m2;主要从事编织、鞋带、松紧带的生产和销售,年产编织、鞋带、松紧带220万双。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8月建设单位委托长沙泓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联大鞋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工作,并于2020年09月21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20]12118号。项目于2020年10月11日竣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的,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了申报(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于2020年7月2日取的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5591676373001W);调试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0月22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7月2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并编制了验收检测报告(编号:DQ-2020102602)。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者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万美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一)废水
雨水: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1、项目不设厨房,故无厨房油烟产生及排放。
2、挤出成型工序:项目将定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内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辅助设备(如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5~90dB(A)。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涤纶纱、次品,经设置于厂区内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胶水罐、废活性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经设置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27日对废气、废水及噪音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表编号:DQ-2020100602)的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两者较严值要求;项目定型工序废气处理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要求;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大气污染物中总VOCs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大气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值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项目委托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测工作,监测期间本项目产能达到 75%以上。依据该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Q-2020102602),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 其性质、 规模、 地点、 采取的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且满足“三同时”要求, 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组成员详见验收人员信息表。
东莞联大鞋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