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申请许可排放量。现有企业许可排放量按排放标准和产能计算出的量、总量控制要求确定的量( 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权量也作为总量控制要求的一种形式), 二者取严, 因而许可排放量不能突破上年的排污权量。
一般情况下,在申请与核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的同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要求,也要在相关省份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中体现(摘自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工作简报2017年第2期)。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面加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严重省份实施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实施方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建立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排放清单,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减排。开展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专项行动,对无组织排放开展治理。各地要明确时限,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并加快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涂装行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治理设施。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以及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城市群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在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较严重的16个省份实施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等。
来源:排污许可咨询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