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我国酝酿了30多年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6月5日在上海生根开花,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从环保部门手中接过排污许可证,成为上海首家获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单位。这张首证的颁发,也拉开了上海“史上最严”排污准入机制的序幕。
排放量“卡到喉咙口”
“排污许可”的概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就已提出并付诸实践。环保部的数据显示,累计有20多个省(区、市)向约24万家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不过,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李方表示,这张证并未获得充足的法律支撑,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没有直接规定排污许可制度,只是要求排污须申报登记,并规定了超标排污费。
在实践中,许多地方的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内容较为简单,未将与污染物排放行为直接关联的生产工艺设施等排放源要求纳入许可管理范围,未对企业治理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做出详细要求,导致后续监管和执法缺乏依据。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定,不同地区的发证对象、许可要求、有效期等都存在不同,难以实现统一公平。
随着环保意识、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提升,改革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逐渐成为共识,此次颁发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就是改革的成果。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施敏坦言,这张排污许可证绝不是一纸形式,和它一起发到企业手上的,还有一本厚达60多页的副本,里面列明了企业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各类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总量。记者注意到,外三发电公司获证后的3年内,每年的颗粒物排放总量都被限制在244.49吨以内。施敏表示,这个限值是根据企业2015年的实际排放量核算得出,可谓“卡到喉咙口”。
上海市环保局总量控制处副处长沈亦龙表示,在排污量的核定上,上海没有采用相对宽松的“行业排放绩效法”,而是采用了“历史排放法”,参考的是企业基于达标前提下的实际排放量和浓度。这意味着,企业每年排污量的“天花板”会更低,压力更大,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排污许可证控污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的能力
管结果还要管过程
令排污企业如坐针毡的,除了严控排污量,还有日趋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排污许可证上,外三发电公司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的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5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span></strong>这一浓度限值执行的是上海市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比我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更加严格。以二氧化硫为例,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为200毫克/立方米,上海地方标准的“天花板”高度足足降低了82.5%。此外,上海在核发的火电厂排污许可证中,还创新增设了对石膏雨和有色烟羽的技术要求,不仅要管住浓度、总量这些结果,还注重过程管理,将原辅材料的控制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含自动监测设施)的主要操作规程,以及环评规定的其他要求等列入了管理要求。
在制度的倒逼下,企业只有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污染治理能力这一条路,才能按要求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据透露,外三发电公司仅在抑制石膏雨的设备上,投入就达到1亿多元。
外三还主动采用了先进的冷凝水回收技术,提高了加热烟气的效率,每年可以节省上千万元的煤耗。
推动环境的社会共治
目前,上海火电和造纸行业已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今年6月底之前将完成核发,此后未获证的相关单位将不得排污,否则视作无证排污进行查处。到“十三五”末,上海相关重点污染行业都必须施行排污许可制度。
除了控制排污,在未来,排污许可制度还有非常丰富的可能性。上海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罗海林表示,其中之一,就是真正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实现多元共治。新版的排污许可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即要求排污单位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相关信息。如此,公众就有了监督的渠道。
借助排污许可制度,更加客观、详实的环保大数据库也有望建成,其应用前景广阔。比如,丰富的数据客观上可以让监管部门更容易查找发现排污企业存在的问题,而企业公开的排污信息、报告等数据,经过汇总分析,将成为政府部门制定污染源排放清单等决策的重要依据,届时污染治理将更加有的放矢。今后,对企业的管理还有望以排污许可证唯一编码为基础,有助于精准识别污染源,减少监管漏洞。
此外,丰富的数据也是实现排污权交易的重要前提。据透露,环保部门正在认真总结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协调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统筹制定初始排污权有偿获得及排污交易的制度设计思路及具体规定,将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成为推动污染物减排、推动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有效经济手段。
来源:排污许可咨询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