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月12日下午召开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巡查执法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市级工作组已正式进驻镇街(园区)开展巡查工作,对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巡查督导。
谢岗
7月23日,市政府党组成员严小康率市第十一巡查工作组到谢岗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工作。巡查组一行先后到乐园排渠、石鼓水库实地察看了水质状况,并分别听取了谢岗镇关于乐园排渠、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情况汇报。随后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巡查执法整改督导会议,桥头镇、谢岗镇详细汇报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严小康强调,两镇要严格按照重点巡查事项清单,建立相关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真抓实改、限期落实;要化被动为主动,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要坚持全市“一盘棋”,市镇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石碣
7月23日上午,市第二十一巡查组到石碣镇开展全面巡查工作。在太阳诱电(广东)有限公司,巡查组检查了贮存场所是否符合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否规范存放,是否存在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污染环境等情况,并就该公司是否对周边居民区存在臭气影响、生产车间密闭性是否规范严密、废气末端治理等情况提出疑问及指导性的工作建议。
大朗
7月23日,市第十四巡查工作组到大朗镇对松山湖南部及周边区域(大朗范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大检查行动。各部门、村(社区)根据各自职能,开展针对性检查,并建立了排查情况台账,对现场检查出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关闭或取缔。本次行动共排查企业227家,发现问题企业37家,其中5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制作了双笔录,散乱污查封企业6家,立行立改企业26家。
莞城
7月22日,市第二十五巡查工作组对莞城街道东部工业园企业进行督导。巡查组检查了两家企业,要求企业要加强对危废、零星废水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管理台账及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对产生污染源的工序要马上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虎门
7月22日,市第二巡查工作组继续深入现场开展巡查执法整改工作,先后巡查五马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官涌河、大沙河等重点河涌,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填埋场的覆土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和雨污水分流等方面整治情况汇报,要求虎门镇加快研究渗滤液浓缩液的回灌问题,增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和设备运行的把控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要落实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河涌整治力度,早日消除黑臭。
东城
7月22日,市第十五巡查工作组到东城检查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重点检查固废暂存站点规范化管理情况。巡查组先后检查了6家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发现个别企业存在运输公司与电力公司的供给处理合同过期、出库台帐登记信息不完整或错误、无法提供运输公司和未端处置公司的合同和资质材料等问题,执法人员已当场对相关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
中堂
7月22日,市第十九巡查工作组到中堂镇造纸基地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巡查组先后检查了6家纸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污水排放口、中堂造纸专管接驳口及排水管道,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控数据等情况,查看了造纸专管提升泵站的运行情况。中堂镇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督导组的工作指示和意见建议,进一步突出重点,紧扣整改目标,自我加压、狠抓落实,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
洪梅
7月22日,市第三十一巡查工作组到洪梅镇一家复合肥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该公司的生产工艺、货物进出台账、污染防治设施等。经查,发现在该公司车间外能闻到复合肥生产时发酵的异味。巡查组要求,企业要对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升整治,进一步减少生产异味对外环境的影响。
道滘
7月22日,市第三十二巡查工作组深入道滘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巡查执法整改督导工作,将巡查重点放在断面水质达标及内河涌整治、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大气重点VOCs排放单元规范收集治理、“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等事项中。巡查组要求,道滘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VOCs整治和“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后续跟踪,确保不反弹回潮;对于港口码头企业缺少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的情况要立即整改,确保在一周内完成整改。
厚街
7月22日,市第二十八巡查工作组对厚街镇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收集情况、处置方式和生活垃圾焚烧厂对飞灰处理项目、飞灰贮存处置方式等有关情况。经查,发现垃圾填埋场存在在线监控设备未安装的问题。巡查组要求运营单位要尽快安装好在线监控设备,做好渗滤液处理;同时,要求企业做好玻璃渣贮存管理,鉴定结果出具前不得擅自转运处置,确保飞灰贮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
寮步
7月22日,市第十六巡查工作组在寮步开展生态环保大巡查联合执法行动,发现一处较为隐蔽的地方藏有三家相邻的“散乱污”企业,分别从事废品回收,废塑料破碎及毛巾清洗等工作,均未办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现场对三家企业进行查封并拟立案查处。巡查组现场要求房东要做好监管,切勿将房地租借给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大岭山
7月22日下午,市第四巡查工作组到大岭山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巡查督导工作。在长湖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的一处名为“柏明山庄”的红色教育基地,巡查组发现其违建项目及配套设施已基本拆除完毕。巡查工作组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对长湖水库、金鸡咀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摸排清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进度表,逐一销号治理。对之前已整治的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老旧问题“死灰复燃”,务求做到去存量、控增量、提质量。
樟木头
7月22日,樟木头镇召开环境保护巡查整改工作会,听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会议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类问题整改时限,落实巡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及时关停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防止出现整改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衍生问题;各部门和社区要对照问题台账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推进整改进度,提升整改成效。
凤岗
7月22日,市第七巡查工作组在凤岗开展VOCs整治、固废处置巡查督导工作。巡查组先后到某科技公司和某五金公司现场检查,重点检查VOCs整治和固废治理成效以及产废企业的铝灰渣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去向情况。经查,发现企业存在相关工作台账不完善、固废分类不明确等问题。巡查组要求,要加强跟踪检查,督导企业进一步优化细化记录,确保有源可溯。
塘厦
7月22日,市第八巡查工作组在塘厦镇开展巡查工作时,发现大钟岭水库周边一个养鸡场和两个鱼塘,有居住人房屋,无人在场,现场恶臭,遍地鸡糞鸡毛,邻近两个鱼塘塘水诡绿,停有厨余桶运送车,执法人员已现场通知相关单位立即进行督促整改。
常平
7月22日晚,市第六巡查工作组在常平开展第二轮夜间大巡查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桥沥水流域五条村所属企业进行覆盖巡查。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105家,其中涉水企业32家,涉气企业39家。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企业13家,已制作双笔录立案处理,其中主要涉及逃避监管、未验先投、废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封停散乱污企业2家。
企石
7月22日下午,企石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巡查执法工作推进会。市第三十三巡查工作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目标的督导巡查,尤其是辖区内废水、废气排放重点户及涉及16年中央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涉及的企业、河涌;要落实好市调度指挥中心关于“5+2”“白+黑”的工作要求,做到全行业、全范围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严防出现新增问题;要加强宣传及信息报送,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本次生态环境保护巡查行动,大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望牛墩
7月21日,市第二十巡查工作组在望牛墩镇召开重点信访事项企业约谈会,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全力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积极探究降低异味影响的方式方法,必要时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务必消除异味的影响,缓解楼企矛盾;望牛墩镇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完善,避免环境安全隐患发生;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快落实整理污染治理工作台账,查漏补缺。
茶山
7月21日,市第十八巡查工作组到茶山一铝制品企业开展涉铝灰渣危险废物突击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铝型材、锌合金制品、铝合金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经查,发现熔炉因不符合应急部门安全要求,已停用两年之久,现场存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场所不够规范,标识标志不齐全等问题。巡查组要求,企业要安排专人跟进,迅速按照相关标准落实整改,严格做好涉铝粉末废料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工作。
石龙
7月20日,市第十七巡查工作组先后到石龙环湖东垃圾中转站、石龙金源西垃圾中转站、沿江西垃圾中转站等6家垃圾中转站开展实地督导,发现石龙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大于焚烧处理配额量,部分生活垃圾中转站,有清运不足,隔日清运的现象。巡查组要求,石龙镇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对各个垃圾中转站的巡查和监管力度,要保证垃圾中转站的集中清运能力,加大垃圾中转站焚烧处理的配额量,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高埗
近日,高埗生态环境分局对冼沙一坊工业区开展巡查行动,共检查企业数5家,发现1家环境违法企业,该企业存在擅自增加超声波生产线设备和危险废物储存仓库设置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调查取证,并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雨水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后续高埗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以及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