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大朗镇石厦村查处一家非法直排生产污水的地下电泳作坊,这是新修订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后受理的第一宗有奖举报案件。
当天下午15时许,市气象部门发出暴雨黄色预警,而此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生态环境分局、大朗公安分局成立的联合行动组正在大朗石厦村仙溪路附近集结,紧密部署一宗环保有奖举报案件的执法行动。而突如其来的大暴雨,不但打乱了原来采取无人机快速航拍辅助执法的安排,路面积水也严重影响了执法行动。
经现场紧急分析研判,被举报的这家非法电泳作坊十分隐蔽,在大朗镇一条偏僻小路的尽头拐角处,平时几乎没有陌生人靠近,厂方在路口设置了监控摄像头,企业相当警觉,执法时机稍纵即逝。在风雨大作、电闪雷鸣中,行动组迅速突进,成功打开了小作坊的铁门,通过一段阴暗狭窄的过道,进入电泳生产作坊。检查发现,现场没有员工,杂乱的生产车间里,设有2个电泳槽、1台烤箱等生产设备,电泳槽内有槽液,并处于通电状态,烤箱内挂有经过电泳后的工件,生产痕迹十分明显。该作坊设有一个容量约为4立方米的地下废水收集池,池内储存有大量混浊的电泳废液,废液满溢后直接外排。
大朗生态环境分局现场委托检测机构对该废水收集池进行取样检测,并查封了生产车间。整个调查取证过程,一直持续到7月29日的凌晨3时许。最终,根据有关证人证词,以及作坊内遗留的物证,成功锁定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下来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并依照有关奖励规定,按程序对举报人作出奖励。
2020年,《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出台实施后,成功竖起了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一面旗帜,有效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发出奖励金达360万元。今年7月24日,东莞市在总结《暂行办法》实施经验基础上,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进一步扩大举报范围、提高举报奖励。上述案件正是新《办法》实施后受理的第一宗有奖举报案件。
有奖举报方式:
一、有奖举报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受理,举报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受理举报的电子邮箱:hbyjjb@dg.gov.cn;
三、市生态环境局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三路南城路段9号胜安大厦。
四、有奖举报办法全文:http://dgepb.d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575762.html《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