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塘厦生态环境分局接到市生态环境局转来有奖举报线索,指诸佛岭社区某出租房内存在一无证电镀作坊。8月5日,塘厦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社区以及生态环境专管员对该出租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一无证电镀作坊。目前,该作坊已被立案查处,这是塘厦镇首宗从市局转来的有奖举报案件。
当日下午3时左右,执法人员依据线索到达位于诸佛岭社区的案发出租房附近,并进入该出租房内进行检查。经查实,该车间主要设有镀镍工序及清洗工序,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经进一步搜寻,执法人员在车间地面发现有凹槽通往墙壁处,有极大的废水偷排嫌疑。
随后执法人员在镀镍车间隔壁发现了镀铬车间,现场虽无生产,但有明显生产痕迹。镀铬车间内有一个电镀槽、浸泡桶以及零散分布的装有工业铬酸酐的铁皮桶。经PH试纸进行快速测试,镀铬车间浸泡桶溶液和电镀槽液均显酸性。
现场,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检测公司工作人员于该作坊镀铬车间的电镀槽内和镀镍车间的镀镍、除锈、脱水工序的三个桶进行采样监测。同时针对该作坊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水直排、危废管理不当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封,并立案查处。
在此案中,除该作坊已触犯了相应的环保法律法规外,出租人在明知道承租人的生产活动会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仍然将房屋出租,将可能从法律上被视为污染环境罪的从犯处理,按照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