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7日正式进驻广东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对我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镇街,各部门立即动起来、干起来,全力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信息与应急科
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与应急科组织有关部门到中堂镇开展信息化管理帮扶工作。帮扶组先到中堂造纸基地,对其集中排水口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建设和运维情况进行检查;随后,对我市的指挥调度中心的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并现场查看了环保专管员以及生态环境分局对指挥调度平台下发任务的处理情况。帮扶组要求,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环境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企业、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管控;各企业要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察看应急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管理储备情况;同时要加强应急队伍建立、培训情况,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等关键节点自查自纠工作。
凤岗
9月23日,凤岗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的工业园区开展涉气企业专项排查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18家,发现问题企业3家,立案查处1家涉气环境违法企业。其中,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胶制品加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但其车间未密闭,部分废气从生产车间的排气扇外排。针对该单位废气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制作双笔录,查封相关生产设备,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拟立案查处。
东城
9月22日,东城生态环境分局到温塘、桑园等社区对涉VOCs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经查,发现温塘某企业收集管道有轻微的漏气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企业负责人立行立改,迅速修补漏气的位置;此外,还发现桑园某企业的水喷淋塔有轻微漏水的情况,现场已紧急查封该企业产生VOCs废气的设备,并要求企业完成整改后方可投入使用。
厚街
9月22日,厚街生态环境分局对厚街镇广深高速、环莞快线沿线开展巡查行动,重点检查涉气企业污染防治情况。本次行动,共排查异味点周边企业25家次,其中发现存在异味问题的企业6家,责令企业相关工序停产整改6家。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一些企业门窗没有密闭、设置有抽风扇,废气收集抽风措施不符合要求,导致异味弥漫至厂区或者厂界外,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其立即停产,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厚街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持续保持涉气企业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加大主要路段沿线涉气环境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大朗
9月22日,大朗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松山湖南部及周边区域“散乱污”的企业开展了重点排查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272家,其中查封企业6家,要求限期整改企业15家。针对该片区任务内反弹、任务外新增的“散乱污”企业,大朗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持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企业、高效服务守法企业”的工作原则,全力保障松山湖南部及周边区域环境质量。
茶山
9月22日,茶山生态环境分局对镇内涉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巡查行动,全面检查企业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工业固废转移及相关台账等情况。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61家,发现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经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活性炭未更换、现场生产与登记表不符、未办理环评、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
石龙
9月21日,石龙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有关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10家企业,对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存放仓库是否双人双锁、有无监控录像、进出台账登记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经查,发现个别企业单位存在易制毒化学品台账不完善、易制毒化学品贮存容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已对其做出整改通知,并责令限期整改。石龙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继续对此次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单位进行复查,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沙田
近日,接到中央督察转办案件,指出沙田镇某船舶维修厂修船、拆船产生的污油、锈水,船体铲下的废油漆、喷涂油漆等危废物直排入东江老鼠涌的情况,沙田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单位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情况下,擅自增加船舶维修、拆解工序,增设木船拆解线一条,含卷扬机一台,且存在木船拆解后产生的废船机头、废船板、废螺旋桨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将拆解线进行查封,拟立案查处,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周边水体以及土壤取样监测。
塘厦
近日,塘厦镇对镇内企业固废危废的产废、贮存、转移环节是否规范开展检查行动。检查组到某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破碎车间、压铸车间、危废车间及废水处理站进行重点检查,并详细了解该单位危废仓库中存贮的铝灰渣的具体成分。经查,发现其存在废机油桶堆放不规范及固废暂存点“三防”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塘厦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办,密切跟进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大岭山
近日,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对涉VOCs工业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开展督促更换活性炭等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本次行动,共检查42家工业企业,其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1家,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其立行立改。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实事求是地推进该项工作,并制定全镇涉VOCs企业整改方案,按时按质完成相关整治任务,力促有关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污,持续提升大岭山镇空气环境质量。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