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
10月13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对林到厚街镇调研空气质量在线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及生态补水工作。吴对林指出,要充分发挥好污水管网效益,提高污水收集率,减少外水入管;要逐步开展河涌生态修复和补水活源,充分利用好东引运河、水库、水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及其他蓄水设施等水源,就近补水恢复生态基流;同时也要结合实际,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工作,确保污水设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万江
10月13日,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某食品企业门外的地上散落一些生物质燃料颗粒,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检查。经查,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燃生物质炉没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排放,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制作双笔录,拟立案查处,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关停燃生物质炉。
南城
10月13日,南城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六科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的环保审批、排污许可等手续、应急预案编制、各类环保管理台账等情况。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12家,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南城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工业企业的检查,严厉打击偷排直排、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固废等环境违法行为。
高埗
10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等部门对高埗镇电镀、电子电路、建筑陶瓷等行业固体废物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检查企业的危险废物台账资料、危废仓标识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落实安全措施及固体废物自行利用情况。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7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废标签不规范、废仓库标识牌不规范,台账有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其立行立改。
洪梅
10月13日上午,市大气办督导组组长陈耀焜率队到洪梅镇督导帮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组指出,相关部门要关注拆迁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问题;洪梅镇大气办要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意识、业务能力,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排放监管;同时要切实加强大气办各部门协作、执法检查,确保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沙田
10月13日,沙田生态环境分局对杨公洲工业区开展涉气企业执法检查。行动中共检查企业10家,发现问题企业3家,查处1家涉气违法企业。其中,一皮革制品公司在现场检查时,企业的车间门处于敞开状态,部分废气未能有效收集处理经敞开大门无组织外排,且贴合、烘干工序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设施配套的旋转泵未能正常开启。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拟立案处理。
黄江
10月13日上午,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执行力督导组组长吴忠强到黄江镇,深入了解央督交办案件办理情况以及涉案企业现状。督导组先后到黄江镇央督期间涉案的10家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听取黄江镇的办理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企业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督导组要求,黄江镇要继续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实现“碧水、蓝天、净土”的生态蓝图。
东城
近日,东城街道组织召开黄沙河东城段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了市委领导关于黄沙河整治的工作指示,并对下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必须努力完成黄沙河整治工作任务目标;要全面加强片区污水处理能力调度、雨污分流、环保执法等工作,攻破治理难点;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环保、应急、属地社区组织人员持续开展黄沙河流域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压实工作责任。
石龙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办联合石龙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污染企业整治验收复核评估工作,选取了某中心医院进行验收复核评估,现场查验自动监测设施、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等情况,并同步开展污染源监测抽测工作,对该机构的废水、废气排放口开展样品采集和监测。石龙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指导企业完成污染治理水平提升工作,加大督导考核及日常监管,确保此次污染治理水平提升工作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麻涌
近日,麻涌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对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抽取某科技公司、某饲料蛋白公司、某粮油工业公司、某重工公司、某包装公司和某油脂工业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给出初审意见。市生态环境局将综合企业定级资料审查和分局初审意见,对企业进行定级结论。
大朗
近日,接到反映称某科技公司非法转移废活性炭和废水,大朗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二科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迅速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相关台账记录2021年先后更换3次约10余吨废活性炭,但联单显示仅转移了1.3吨,尚有10余吨废活性炭不知具体去向,存在非法转移废活性炭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制作双笔录,依法立案查处。
常平
近日,常平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常平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在重要的跨境公路、高速路入口等关卡设置临时联合检查点,对出镇的货运车辆进行抽查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货运车辆150台,未发现非法运输固体废物行为。常平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加大打击力度并加强宣传培训,继续加大对各村环保干部及所涉固废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管理的培训宣传工作。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