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东莞市卓达五金有限公司单位根据《东莞市卓达五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卓达五金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常平镇袁山贝村,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 度 57 分 57.800 秒,北纬:22 度 56 分 54.600 秒。 本项目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租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1300㎡,建筑面积为1300㎡,主要从事五金零配、连接器件的生产,年生产五金零配件3600万件、连接器1600 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8月委托深圳华智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卓达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26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卓达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东环建[2021]6202号)。
为满足市场需求,项目位于原址进行扩建,于2021年8月委托深圳华智环境有限公司公司编制《东莞市卓达五金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常平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21]6202号。
项目于2021年10月16日竣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的,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了申报(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于2020年3月16日取的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070216966C001Y);调试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日-2021年10月22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悦翔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10月1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并编制了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0211968)。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者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一)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扩建后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设置冷却塔 1 台,循环水量为 20t/h,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根据《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补充水量为 576m3/a。
(二)废气
1、项目不设厨房,故无炊事油烟和火烟产生和排放。
2、扩建后模具维修机加工、五金零配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边角料及次品。金属碎屑的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易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因此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和混料粉尘。项目已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区域内,并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DA001 排气筒高空排放。经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及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应严格控制 VOCs 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厂区内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塑胶次品及边角料在碎料开盖过程中、回用混料过程开盖过程中会外逸极少量的粉尘(即颗粒物),类比扩建前,塑胶边角料产生量约占原材料(80t/a)的 0.8%,即 0.64t/a。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
经上述措施后,预计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分析,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为 60~80dB(A)。为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设备使用期间加强日常维护与保养,及时替换严重磨损的零件。需要更
新设备时,优先选用低噪音的型号。
(2)空压机等设备应做好减振、隔声处理,空压机设置在独立隔声机房内。
(3)注意车间间隔墙体的维护,发现破损、漏风等可能导致噪声直接向外传播
时,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车间隔声效果。
(4)进行高噪声作业时,要注意保持门窗关闭,避免噪声直接向外传播。
(5)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不在夜间(22:00—次日6:00)进 行生产。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严格生产作业管理等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本项目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 55≤dB(A)。项目边界噪声经一定的距离衰减后,对环境保护目标无明显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均经设置于厂区内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均经设置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及排放情况
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2日对废气、废水及噪音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编号:YX20211968)的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排放口所测项目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 1 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门外 1 米处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B 等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3)噪声
厂界西南、西北、东北、东南侧外 1 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项目委托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测工作,监测期间本项目产能达到 80%以上。依据该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211968),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 其性质、 规模、 地点、 采取的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且满足“三同时”要求, 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组成员详见验收人员信息表。
东莞市卓达五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