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由于广东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已于2021年9月上线使用,广东省县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停止使用,我局要对此前尚未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当事人,重新开具相应缴款通知书。为保障当事人的相关合法权益和新、旧系统工作的顺利衔接,特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我局决定对旧系统未缴款的《东莞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罚款通知书》)进行废止,并在新非税系统重新开具相应的《罚款通知书》。
二、旧版的《罚款通知书》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失效,重新开具的《罚款通知书》同时生效,我局将不对重新开具的《罚款通知书》单独进行重新送达,请相关当事人自行联系当地生态环境分局领取新的《罚款通知书》进行缴款。
特此通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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