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单位根据《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便民路2号,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 113°35′30.506″,北纬 23°5′4.705″。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30000㎡,建筑面积为14590㎡,主要从事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年加工生产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6万立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8月委托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10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东环建[2021]8045号)。
项目属于新建,于2021年8月委托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21]8045号。
项目于2021年11月15日竣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的,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了申报(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于2021年9月04日取的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571DF75001Y);调试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5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悦翔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并编制了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0212738)。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者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一)废水
项目工程施工作业废水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基坑废水等,其中以砂石料冲洗废水排放量为最多,其污染物主要以悬浮物为主。根据施工管理要求及工程经验,施工工地排水口处设置沉砂池,将废水拦截沉淀处理,经过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作为施工场地降尘用水和混凝土养护用水。项目该部分施工作业废 水不外排,加以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施工废水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需在场内经沉砂处理后回用于场地 洒水除尘及绿化,不外排。项目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二)废气
1、项目不设厨房,故无炊事油烟和火烟产生和排放。
2、本项目施工期车辆运输洒落尘土的一次扬尘污染和车辆运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均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扬尘的产生量及扬尘污染程度与车辆运输方式、路面状况、天气条件等因素关系密切,受其污染影响,局部环境空气中的 TSP 会有所增加,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可以避免或减少运输扬尘的污染。 施工期扬尘的另一来源是建材的露天堆放、裸露场和搅拌作业的风力扬尘,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受作业时风速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施工工地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采用柴油作为动力,作业时会产生燃烧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这些酸性气体的排放将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增加酸雨发生的概率,并影响周围植物的生长。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建设施工围挡墙,尽可能阻止施工扬尘飘逸到场地外。
对施工工地进行洒水抑尘。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扬尘。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运土卡车及建筑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选择居民住宅敏感区域较少的路线行驶。车辆加蓬盖,且运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经上述措施后,预计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噪声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 防振措施,合理布局。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均经设置于厂区内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均经设置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及排放情况
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对废气、废水及噪音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编号:YX20212738)的监测结果表明:
①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B 级标准较严值要求。
②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③厂界东北侧外 1 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项目委托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测工作,监测期间本项目产能达到 80%以上。依据该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212738),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 其性质、 规模、 地点、 采取的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且满足“三同时”要求, 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组成员详见验收人员信息表。
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