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团队拍摄制作了十集普法宣传系列短片《环保备忘录》(第一季),短片讲述了创业青年小志创办一家电子厂,从初期的小菜鸟慢慢成长为优秀企业家的故事,而企业创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环保问题将贯穿全程,通过讲故事为受众普及最常见的环保法律法规,为企业创办和发展提供环境问题“避坑”指引。
第一集:环评篇
有不少企业以为,只要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工生产,但实际上,对于一些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除了营业执照,还应当按照环评类别办理环评批复或者备案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别的,应当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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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