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东莞市清溪永曜五金制品厂单位根据《东莞市清溪永曜五金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清溪永曜五金制品厂位于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村金桥东南小区第三排C座,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7′52.31″,东经114°08′53.98″。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1600㎡,建筑面积为1600㎡,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五金制品3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01月委托东莞市鸿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清溪永曜五金制品厂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26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清溪永曜五金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东环建[2020]4097号)。
为满足市场需求,项目于2020年1月委托东莞市鸿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清溪永曜五金制品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26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为:东环建 [2020]4097号。
项目于2020年1月1日竣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的,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了申报(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于2020年4月17日取的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2441900L19955790N001Z);调试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15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悦翔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12月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测,并编制了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0212955)。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者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第二时段排放标准的三者较严值。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
(二)废气
1、项目不设厨房,故无炊事油烟和火烟产生和排放。
2、项目在机制加工工序中产生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能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的有关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在机制加工工序中产生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金属碎屑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能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的有关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经上述措施后,预计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噪声
项目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进行减振和减噪声处理,如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加装减震垫等,再经过一定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使得项目产生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交予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中转物(空铁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再利用的铝制罐、塑料瓶、玻璃瓶、报纸等可再回收资源,其他生活垃圾等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及排放情况
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0日对废气、废水及噪音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编号:YX20212955)的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厂界东北侧外 1 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项目委托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检测工作,监测期间本项目产能达到 80%以上。依据该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212955),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 其性质、 规模、 地点、 采取的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且满足“三同时”要求, 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二)对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应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组成员详见验收人员信息表。
东莞市清溪永曜五金制品厂
2022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