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某小区信访案件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对小区附近重点涉水企业是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固体废物是否规范贮存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一些涉废气排放企业和个别离小区较近的企业进行噪声监测,同时还重点针对居民集中区、工业摊点等易藏匿“散乱污”企业的区域进行排查。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114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现场查封14家,制作双笔录5 家,限期责令整改21家。
案例一:使用高污染燃料被立案查处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对位于塘厦镇清湖头社区清湖路某实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产销五金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已办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已领取排污许可证,该企业位于东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部分生产,现场1条自动喷粉烘烤线正在使用,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干式粉尘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收集,配套的燃烧炉正在使用且以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
针对该企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双笔录拟立案查处,该企业将面临5万至20万元的罚款。
案例二:私自增加设备,未落实废水转移被查封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某电子科技公司主要从事电路板生产及销售,现场设有刷锡膏、烘烤及手工组装工序。经查实,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及排污登记等相关手续,私自增设超声波清洗机3台,未落实废水转移,现场未能提供废水转移联单,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散乱污”查封,现场责令立即停止增加的污染工序,及时进行废水转移,拆除擅自增加的污染工序或完善环评手续。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