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压实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4月6日,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抽调执法人员,分5个小组,对樟罗社区某工业园展开专项执法行动。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对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深入排查,发现该公司设有注塑成型、热压成型工序,生产时产生有机废气,虽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但车间设有大排气扇,部分有机废气经排气扇排放至外环境。在检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时,执法人员也发现了异常:该企业出示的环保审批主体不是该橡塑制品厂,而是另一家已注销的塑胶五金厂。由于经营主体、行业类别不同,这份环保审批手续无效!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对该企业现场取证,并制作双笔录。
因环保审批手续无效,该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属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该公司将面临20至10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还查处了1家擅自增设生产工序的企业。
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积极组织专项排查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压实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