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则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在东莞一主要媒体上公开。
▲企业在东莞某主要媒体上的公开道歉承诺书
1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市厚街某运动器材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主要从事EVA鞋底加工生产,未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在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未完成环保自主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拟罚款42万元。该运动器材加工厂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主动配合整改,积极补办环保手续,提交道歉承诺申请书并在东莞主要媒体上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其及时改正、公开道歉承诺守法等情况,依据《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2万元,与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金额相比降低近50%,降低金额达20万元!
这是《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自4月6日实施以来首宗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案件。该《指引》结合东莞环境质量目标、重点行业、敏感区域等生态环境政策要求,除了13类情节恶劣、已明确不适用于《指引》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能对违法行为及时改正,并在我市东莞日报、东莞时间网、东莞阳光网等主要媒体公开道歉、承诺守法的,按照以下标准从轻处罚:涉及14类重污染工序的,按拟罚款金额30%降低;位于石马河、茅洲河流域8个镇街的,按拟罚款金额40%降低;其他的,按照拟罚款金额50%降低。降低的额度最多不超过20万元,且不能突破法定最低限额。
据统计,截止到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33宗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申请,已作出处罚决定降低处罚金额的案件有18宗,降低罚款金额达127.96万元,案均降低罚款金额约7.1万元。
《指引》的出台,有助于促进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与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推动环境违法者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减少环境污染扩大,并促进环境违法者主动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有利于缓解道歉承诺守法者的经济压力,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提高执法效率。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