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牛墩生态环境分局近日在执法行动中查处了一家涉气工艺品加工厂,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气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案件情况
据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工艺美术品的加工生产,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现场设有注塑、移印、碎料、研磨、打磨、喷漆、烘烤、组装等生产工序,并配套注塑机、移印机、碎料机、研磨机、样板手工喷油线等生产设备。其中,注塑、移印、烘烤工序未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注塑机、移印机、研磨机、样板手工喷油线正在生产,注塑、移印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门窗向外环境排放。
处理情况
该企业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气直排,执法人员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拟立案查处,同时依法查封该企业移印、注塑工序的电源,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执法人员现场对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
法律法规链接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