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活性炭吸附罐的内部结构设计有参考要求,无论是卧式活性炭罐还是箱式活性炭罐内部结构应设计合理,气体流通顺畅、无短路、无死角。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门、焊缝、管道连接处等均应严密,不得漏气,所有螺 栓、螺母均应经过表面处理,连接牢固。金属材质装置外壳应采 用不锈钢或防腐处理,表面光洁不得有锈蚀、毛刺、凹凸不平等 缺陷。
其中,针对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 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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