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突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全市油气仓储行业VOCs提升整治专项行动,严密排查,集中治理,狠抓成效,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油气仓储企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提升整治工作,行业治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VOCs排放显著下降。
聚焦薄弱环节,推动突出问题立行立改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沙田镇立沙岛9家油气仓储企业VOCs治理存在储罐附件泄漏、储罐无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罐车油气回收管线泄漏浓度超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未按规定实施等突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到相关企业现场核查汇总,细化整改方案,通过强化储罐VOCs排放治理、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严格控制装卸挥发损失、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减少敞开液面逸散、建立VOCs管理和监控体系、定期开展VOCs排放与削减情况排查和核算等举措,推动企业VOCs排放有效减少,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省市联合调研,做好行业现状摸底排查
组建由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及行业专家、第三方技术团队参与的联合调研组,现场考察油气仓储企业目前的储罐类型、储存介质、浮盘类型及边缘密封方式、油气回收装置建设等基本情况;借助FID便携式VOCs检测仪、红外热像仪等设备,对储罐通气孔、呼吸阀、法兰连接件、装卸鹤管接口等关键部位进行泄漏检测,评估企业落实《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油气仓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督促企业对照标准抓落实、对照先进抓提升,在确保符合强制性要求和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全接液高效浮盘+二次密封”结构,切实减少VOCs排放。
狠抓工作落实,强化问题企业帮扶监管
加强企业帮扶力度,要求属地生态环境分局督促、帮扶油气仓储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指导企业根据自查结果,参照《广东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管理手册(油气仓储企业》科学编制管理手册,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并聘请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明确整治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评估提升整治前后的VOCs排放量和削减量。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对污染扰民严重、环境风险大、跑冒滴漏严重、环保管理差、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严格执法,对设备、装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限期淘汰。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