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碣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东江下游涉水企业专项检查行动。11月22日,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一家涉嫌环境违法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未经自主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设有超声波清洗、抛光、打磨、钢化等工序,超声波清洗机、CNC打磨机、抛光机、钢化炉等生产设备正在使用。超声波清洗工序产生废水污染物,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白色管道输送到收集桶后,再经过一条私设的外管直接排入下水道。钢化、丝印、烘烤等工序产生废气污染物,未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作双笔录,拟立案查处,查封相关设备,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法条解读:
该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该公司或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