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江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大汾社区周边深夜常有较大的生产噪声,并不时闻到刺鼻气味。万江生态环境分局成立专案组,对群众反映的区域持续开展夜间蹲点和排查,最终于11月15日晚上23时,在严屋社区查处一家涉气直排企业。
当晚,执法人员在严屋社区某分租式厂房内进行排查时,听到某处传来较大的生产噪声,并闻到一阵刺鼻气味。执法人员进入声源地厂房检查时,只见厂房内亮如白昼,生产机器正在轰轰运行,两个桶型容器冒出浓浓白烟,车间中弥漫着浓烈刺鼻气味,车间周围还摆放了许多废塑料袋、废塑胶边角料和碎料等。经查,该厂主要从事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但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设有塑料化纤团粒工序和相关生产设备。塑料化纤团粒工序中,高速旋转的物料和容器壁摩擦会产生热量迅速升温,使物料间相互粘连成粒,产生有机废气和异味。现场该工序虽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但并未运转。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厂上、下风向进行废气监测,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作双笔录,拟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