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泗盛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高埗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东江下游流域涉水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执法人员实地对涉水企业的生产工序、排污设施、污染处理设备、是否签订零星废水转移合同、是否设置零星废水收集池等进行重点检查,核查企业是否存在废水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12月8日,在对东江下游片区涉水企业的专项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对高埗镇冼沙莞潢中路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已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已取得环评审批,根据环评要求,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冲洗地面废水、实验废水须经固定的收集设施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工作人员正拿软管用自来水冲洗搅拌车间地面,产生带有白色泡沫的清洗废水,部分清洗废水流入搅拌车间门口的雨水井1,另有部分清洗废水流入搅拌车间门口集水渠排入雨水井2,最终流向中心涌。高埗分局立即对该企业现场制作双笔录。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高埗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继续跟进,对涉案企业进行复查,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倒逼企业提升末端治理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东江下游水质稳定,助力泗盛断面水质达标。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