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均发布了针对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管理政策,如禁止/逐步消除针对单一活性炭、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等应用,或者针对这类应用需要额外的管理方式,通过实时动态监管来实现这些低效VOCs治理设施确保其能实现持续达标排放。下面针对VOCs治理行业最常见的活性炭吸附设施,在企业内部自查或者生态环境管理执法检查时,如何快速判断活性炭是否失效:
1. 观察活性炭表面状态,查看孔隙是否堵塞、活性炭表面是否发白发霉、吸水吸油、破碎解体等“非正常状态”,出现以上现象,活性炭均属于失活。
2. 活性炭表面无明显状态变化的,可通过上述快速识别活性炭质量方法判断吸附程度,若活性炭放置水中无气泡或气泡量较少,或活性炭放置有色水中无明显脱色效果等,活性均属于失活。
来源:网络,VOCs减排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