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
5月18日上午,洪梅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到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帮助推进VOCs分级管理精准综合治理工作。执法人员走访查看企业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了解企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困难。针对企业容易出现的VOCs台账不够规范,原辅材料储存、转移、输送难以实现工艺标准,有机废气未能有效收集,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高,无组织排放监测频次及点位难以符合要求等问题,执法人员结合前期环保专家组赴企业现场评审的意见,全面分析原因,合理提出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落实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在源头控制、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和在线监控监测等方面持续开展自查自改,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大朗
大朗生态环境分局与松山湖生态环境分局日前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新黄草朗小学周边松山湖区域企业进行检查。联合工作组到新黄草朗小学实地查验了现场空气和噪声情况。现场空气情况总体较好,没有明显异味,学校左侧正在建设的工地产生一定的施工噪声。联合工作组对学校周边松山湖区域的2家涉气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出企业污水处理站需进一步提升整治,废气处理设施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涉气车间要进一步做好密闭管理等。联合工作组现场向企业明确了整改要求,同时就学校周边新建的厂房后续废气处理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提前掌握有关情况。
樟木头
5月17日,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樟罗社区企业进行排查,现场查封一家涉气环境违法企业。该企业位于樟罗社区东深路樟木头段附近,未领取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审批和自主验收手续,现场设有注塑机2台,未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最终通过车间敞开的大门和窗户排至外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录像及拍照取证,制作双笔录,并查封该企业。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或将面临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
常平
5月16日、17日,常平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大气办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在建工地8个、非道路移动机械18台,其中立案调查1台,限期整改5台。行动中,分局执法人员发现多个工地不能提供可追踪溯源的油品台账;个别工地存在多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不合格油品,没有落实机械登记报备、进出场管理和半年排放检验。针对上述情况,常平生态环境分局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将案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跟踪处理。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