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用承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用建设,增强监测技术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诚信意识。
01、开展诚信教育
3月23日,举办东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业技术培训,对《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2015)进行宣贯,将诚信意识贯穿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所有活动中,从法律要求、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责任要求四个方面出发,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增强诚信理念、推进诚信建设、防范失信风险、提升社会信任、树立品牌效应提供了指导。
02、推动信用承诺
要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参与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中进行信用承诺,严守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员工诚信素质,积极参加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动参与信用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收到37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诚信承诺书》。
03、事后推进限期整改、联合惩戒
对于在年度检查、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突出信用联合惩戒,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联动综合利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Powered by MetInfo www.mit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