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石排生态环境分局利用一周时间,对涉气环保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电气线路和集气管道是否老化,废气输送管道是否破损,管道内积尘、积油是否及时清理,是否使用防爆电机,阻火器、自动降温装置、压力报警、泄爆片等设施是否设置等情况。
执法人员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一是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重点环保设施安全水平。
二是更换老旧高危设备。对运行时间3年以上的老旧UV光解设备,提倡淘汰并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蓄热热力燃烧(RTO)、蓄热催化燃烧(RCO)等高效处理工艺。短期内无法更换的,企业需安排专人定期检查UV光解设备是否存在紫外线灯不亮、设备过热、排风扇故障、积水、漏水、漏电等情况,并将日常检查情况形成台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分局将每月抽查设备运行台账。
石排生态环境分局将督促企业开展台账管理:涉气企业根据自查自纠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做好每次检查、维护、活性炭耗材更换等工作记录。同时建议有条件的企业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为环保管家,对涉气环保设施进行专业化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石排生态环境分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但未落实整改的企业,依法查处。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