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道滘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一家涉嫌废水直排企业,为其他心存侥幸的违法排污企业敲响警钟。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喷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冷却槽收集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溢流经过生产车间地面排水沟排至生产车间外污水井,再经厂内污水管道排至厂外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流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水连通试水试验,将连接于生产车间的自来水阀门的软管对准该车间地面排水沟,经过开启上述阀门,在排水沟投放泡沫,发现泡沫从该排水沟流到车间外污水井,且该污水井水位有明显上升,从而确认该企业车间排水沟与生产车间外污水井有连通。
以案释法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该企业或将面临1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
道滘生态环境分局将把该企业违法行为向镇内所有涉水企业广泛宣传,提醒企业全面提高自我监管能力。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