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对万江某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了该机构的相关检测数据、图谱及检测报告,发现该机构存在同一台气相色谱仪在同一时间进行两个样品的检测,多个样品检测时间不足、进样间隔过短,问题样品没有出具对应的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进行修改等多个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根据该机构出具的A公司检测报告和提供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表》,按照《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要求,该机构需对A公司的生活污水样品进行5天培菌检测,实际上只进行了4天培菌,存在数据失实的情况。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对该机构检测数据失实、检测结果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制作了双笔录。整个案件调处时间持续至次日凌晨。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