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环评办理手续流程
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写环评报告;
2、环评报告及附件等资料送至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取得专家评估意见;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订环评报告,并转入行政审批流程;
4、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进行拟审批或拟不审批的结果公示,并取得环评审查意见或审批批复。
二、东莞环评办理的材料
1、发改部门的办理备案登记证明。
2、土地使用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厂区平面图。
7、四邻关系图。
8、交由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9、环评报告完成后递交审批,同时进行网上公示。
10、环评报告审批完成后,项目进行开工建设。
备注:办理环评手续前要参照参考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整改与环评手续同时进行
扩展资料: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1)企业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针对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这16类行业为重污染行业,在开办前必须去取得环评报告书)。
(2)企业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企业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企业先去辖区环保分局,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待环保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完即可开工)。
来源: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