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制度。近年来各地相继曝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环评文件编制及企业自行监测过程中数据造假的行为。
比如
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编造数据、假冒他人签名;
在环境监测过程中更换监测样品、干扰采样探头、编造假报告假台账、篡改仪器参数;
用黑客程序侵入到公共计算机系统修改监测数据,性质极其恶劣。
造假的趋势还在向专业化、链条化方向发展。
这些违法行为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老百姓的环境权益。对这些行为绝不能容忍,必须坚决打击,而且要铲除其滋生的土壤。
“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一起,连续四年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采用“四不两直”检查,监督帮扶、大数据监管乃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有效手段来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总体有几个方面:
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这三年查处了2260家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
向有关部门移送了193起案件进行刑事立案,还公开曝光了457个典型案例;
查处了企业在环境自行监测方面的造假案件4255件,向有关部门移送了930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
这些案件当中包括去年在社会上影响比较大的山东锦华公司的环评造假案、江西展航公司的环评造假案、广东广禾公司的机动车检测造假案等,这些案件都已经宣判,并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推动行刑衔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生态环境部和最高检、公安部一起构建行刑衔接、一体化推进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共同会商、共同挂牌督办、共同公布典型案件以及共同部署相关工作的“组合拳”,有效地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山东锦华公司造假案,环评公司利用挂靠、伪造他人签名的方式充当虚假环评文件的制造者,近些年伪造虚假的环境影响报告书48份、环境影响报告表879份,数目巨大、性质恶劣。
目前,这个案件4名涉案人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可以说这是环评制度建立起来因造假入刑的第一案。
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
最高检和最高法修订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以及碳排放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予以严惩,既罚机构也罚责任人,对于情节严重的还要取消其执业资格。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和有关部门一起,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用科技的力量来筑牢防范造假的防线。欢迎新闻媒体发挥好舆论监督优势,共同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生态环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