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警示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4月5-6日,我市各生态环境分局纷纷对设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废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施的企业展开排查。
万江生态环境分局分组对辖内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详细了解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作业安全培训开展情况等,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意识,切实筑牢安全底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本次检查涉及机制纸及纸板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和医疗机构等行业企业共30家次。
石龙生态环境分局梳理出辖区内5类重点环保设施企业共计31家,由分局执法人员带队,同时派出两组专管员共86人次,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本次行动,共发现6家企业存在UV灯管破损、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填写不规范、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限期整改。
中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造纸、涉危险废物、涉化工及有色金属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共抽查企业15家,并配合市局信息化与应急科对4家企业开展了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7家企业存在应急池未及时排出雨水积水、未设置必要安全生产提示标识、污泥超量存放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建立问题台账,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问题自查自纠,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4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与应急科联合石碣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开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行动中,共检查石碣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排污企业15家,均无发现重大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
高埗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5类重点环保设施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防范遏制事故发生。行动中共出动60多人次,检查企业32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8个。
4月5-6日,沙田生态环境分局分成5个检查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辐射安全重点监管企业、污水处理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其它重点单位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31家次,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仓库未做好相关的应急措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电机线路老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电机未做防水措施等问题,现场立即督导企业进行整改。
4月5-6日,洪梅生态环境分局共排查企业32家次,发现7处安全隐患,包括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建立台账、污水处理设施护栏高度不够和缺失、照明线路老化、雨水管网的雨水倒灌、固废露天堆放、应急池积水、厂区低洼处积聚雨水未设置警示等。洪梅生态环境分局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制定措施、开展整改,并要求企业持续关注极端天气的变化和影响,做好厂内突发情况应对,避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大朗生态环境分局4月5日连同大朗应急管理分局、镇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清明期间生产经营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联合检查组先后去到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和东莞某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对两家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污水处理设施、粉尘治理设施、蓄热式焚烧炉等重点环保设施开展现场督导,检查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是否已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以及是否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检查组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4月5-6日,东坑生态环境分局检查组深入企业车间,排查企业是否存在火灾事故隐患,核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是否健全,对企业专项安全培训、有限空间辨识和台账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行动中共检查企业30家,对12家存在危废标识不规范、涉气生产车间未密闭的问题企业,现场责令其立行立改,后续复查整改情况。
4月5-6日,企石生态环境分局重点针对污水处理厂、涉重点环保设施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企业生产车间、危险废物仓库、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应急设施等进行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负责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四令三制”等工作要求及提前做好雨季强对流天气的避险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1人次,检查企业31家,检查暂未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安全生产问题。
石排生态环境分局4月5日检查了16家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关于火灾事故隐患、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建立、专项安全培训、有限空间辨识和台账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风险辨识等工作情况。检查过程暂未发现企业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安全生产问题。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