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流涌尾社区某工业园区中藏匿了一家无证发黑加工场。该加工场在某工业园区3楼的分租式厂房内,只在晚上开工,逃避监管意识较高。万江分局立即成立专项执法组,安排工作人员多次到举报地点进行蹲点调查,并于6月11日晚成功捣毁这家无证加工场。
6月11日晚21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联合公安分局对本次行动进行了部署。21点30分,执法人员分为2组,分别从该加工场后楼梯及电梯进行包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加工场内灯火通明却空无一人,加工区域地面废水横流。现场共有5个金属槽,其中3个有化学液剂。靠窗户的较大长方形金属槽正在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底部加热和电加热棒加热,槽边温度计显示槽内液体温度达129摄氏度,靠墙的2个较小长方形金属槽内正在使用电加热棒加热液体,上述3个金属槽内都浸泡有金属工件。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对上述3个金属槽内的液体进行检测,均呈碱性。加工区域内有一长方形塑胶槽,槽内液体经pH试纸检测呈酸性。加工区域地面设有围堰,围堰内有一连接水管的水泵,水管与靠窗的废水收集桶连接;废水收集桶附近也设有一水泵,水管将水泵与收集桶连通,现场未发现设有生产废水排水口及排水痕迹。
经调查,该加工场设有除油、除锈、清洗、皂化、氧化发黑等生产工序,除锈、氧化发黑等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车间设有一抽风扇,现场没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抽风扇直接排至外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加工场5个金属槽、1个塑胶槽、1个废水收集桶内的液体及地面残留废水进行取样检测。
6月12日凌晨4点,执法人员在该加工场二手房东和工业园区物业管理负责人的见证下,现场对该加工场制作双笔录并依法查封该加工场。整个取证过程持续8小时。
以案释法
该加工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环境违法“零容忍”!万江分局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同时进一步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政策的宣传,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监管中来,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齐力打造“水韵都市、品质万江”优美生态环境。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