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有UV单体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反应釜和蒸馏釜的废气均通往冷凝器进行冷凝回流,其中反应釜和冷凝液直接回流到反应釜,蒸馏釜的冷凝液则由分水器进行溶剂与有机物的分离,反应釜和蒸馏釜冷凝器后的不凝气均采用“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UV单体生产过程反应釜和蒸馏釜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中的标准限值,其他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97%,该项目的反应釜和蒸馏釜配套的冷凝器是否属于末端治理设施,冷凝器的处理效率是否可以计入总的废气处理效率?
答:反应釜和蒸馏釜配套的冷凝器属于该产品生产工艺所配套的必要生产设施,不属于有机废气末端治理设施,在计算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时,建议以不凝气治理配套的“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监测结果作为依据。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生态环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