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企业通过外购港口低卡及高卡原煤混合破碎配比后外售,该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还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项目现改为通过外购煤矸石及原煤混合破碎配比后外售,请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并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答:您好! 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则,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或相关行业重大变动清单,自行进行重大变动的判定并开展相应工作。若不属于重大变动,则可纳入竣工环境验收及排污许可管理。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径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