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月中旬召开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巡查执法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市级工作组已正式进驻镇街(园区)开展巡查工作,对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巡查督导。
常平
8月2日凌晨,常平镇查处一宗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某公司门口发现偷倒工业垃圾(打磨粉)约300斤,其企业法人承认其工业垃圾(含铝废渣、尼龙轮、砂带、废手套、包装袋子等)来源自家无牌工厂,并承认将工业垃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转运、处置上述工业固体废物,该行为涉嫌违法。
樟木头
8月1日,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执法力量,深入各社区开展巡查工作。经查,发现一家可疑小工厂,主要从事印刷板生产,但该工厂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拍照取证,并查封该“散乱污”企业。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黑+白”“5+2”的工作机制,继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屦及剑及,立行立改。
石龙
7月30日下午,市第十七巡查工作组召开石龙镇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对接会,对整改工作巡查台账上的个别问题作出分析,并结合巡查情况对相关职能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和工作建议。巡查组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让企业形成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重要思想转变,提升市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家园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厚街
7月30日晚,厚街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厚街公安分局对赤岭社区两家电镀厂进行突击执法检查,发现该两家违法电镀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未经配套的废气设施处理直接排放,产生的电镀废水未经配套的废水设施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执法人员现场取证调查,并现场查封了相关生产设备。
大岭山
7月30日,市第四巡查工作组到大岭山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信访热点问题巡查督导,先后到某环保资源科技公司和某模型科技公司开展信访热点问题督导。巡查组要求,企业要立即落实火灾后重建工作,尽快完善相关手续问题,合法贮存及限期转移剩余的固体废物;要求生态环境分局记录信访人反映噪音扰民的时间节点,建立案件以往查处情况的工作台账,重点强调要做好信访人的解释工作,安抚信访人情绪。
桥头
7月30日上午,桥头生态环境分局对镇辖区内朗厦村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现2家站点存在废旧回收品存放不到位、贮存场所“三防”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场工作人员督促站点负责人要加强对废旧回收品的规范管理,并严禁无许可证或不按照经营许可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违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1家符合保留的站点要求限期整改、对1家不符合保留的站点限期搬迁。
茶山
7月30日上午,市第十八巡查工作组组织召开茶山镇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执法整改反馈交流会。巡查组要求,要继续围绕重点行业监管下功夫,聚焦隐患问题,始终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围绕电镀、印花等重污染企业和散乱污企业,以及固废、危废和建筑垃圾监管等方面,在下阶段开展大排查,抓实抓细巡查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巡查宣传工作,在全镇范围内营造高压监管和迎检备检氛围,持续强化整改实效。
松山湖
7月30日上午,松山湖、大朗两地城管、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当地村委会,对黄金湖一路与松山湖交界处的一家灰油场进行联合执法,市第十三巡查工作组到场实地督导,业主承诺自行拆除石灰池及清理周边杂物。随后检查组去到松山湖创新创业社区(原大学创新城)科研机构,针对社区环境治理问题,检查组指出要高度重视科研载体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围绕实验室涉废气、废水、危废等实验环节层层把关,严防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要做好帮扶指导,积极解决现有矛盾,做到“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双发展。
麻涌
7月28日-30日,麻涌生态环境分局联合4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到镇内9家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对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帮扶指导。本次工作,主要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排放口进行核查及评分,并同步开展污染源监测抽测工作,对企业的废气、废水等排放口开展执法监测。在指导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监测方案不完善,完成率及上报率不高、废气排放口不规范等问题,技术人员对方案不足之处通过“手把手、一对一”进行指导操作。
石碣
7月26日-8月2日,石碣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大巡查行动,共检查企业26家,重点翻阅检查企业环评手续资料、检查企业生产工艺是否存在异常、细查污染防治设施,查看是否正常运行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经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家,责令整改企业3家,执法人员现场已责令其尽快落实整改工作。
塘厦
日前,市第八巡查工作组前往塘厦镇某精密工业公司、广东某材料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某精密工业公司注塑车间未完全落实密闭要求,部分设备未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对此,执法人员督促其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并将在后续不定期开展复查行动。在某材料公司,执法人员发现其天台的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异常,造成较大的噪音,已在现场监督该单位对问题风机进行更换,并要求该单位做好群众信访问题回应,加强生产管理,并及时申报新增设施审批。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